拿一場足球比賽做例子,A對B。 比賽中途,A有球員因受傷需要離場治理,控球在腳的A隊把球踢出界外,令隊友可以先退出場區治理傷勢。 雖然比賽規則中,沒有明文規定,但我相信,隊B必定會把足球踢回給隊A重新比賽。 合情,合理,對不對?
不料,隊B的球員在擲出界外球時,看到對方防守突然鬆懈 (鬆懈的原因,大概是因為他們早已預料到,對手B理應會把控球權讓予他們), 出奇不意,把球擲給己方的前鋒,偷襲得分。 A隊的球員向球証抗議,但從球証的角度去看,B隊的得分沒有違規,所以球証判定為得分有效。
這不是球証的問題,不是球例的問題,而是體育精神或道德的問題吧。 當然,若果B隊的球員反駁道: 「你們自己防守鬆懈,怪不得我們。」 A隊的球員也是無可奈何。
體育精神是所有職業球員的基本道德,我相信B的球員的行為,令球迷與所有職業球員不齒。 這世上不是說「沒有違法」便可以把所有事情說得過去。
不過,現實世界中,特別是以法為主的發達地區,很多人都會認為「合法」便沒有問題,置「基本道德,以人為本」的精神不顧,
「商業blogger,商業性質,沒有違法,沒有問題」 這種似是而非的歪理隨處可見。 沒有違法是一件事,但不負責任地教授一些錯誤或沒邏輯的知識,或煽動他人買入老千股等等,個人相信,即使當事人沒有違法,但在情在理,大部分人都不會接受。 說一次「大家明買明賣,我提供知識或服務,對方自願付款」便可以把整件事說得過去?
若果是實物或商品,而不是服務或知識,若有商人售賣假貨,什至是有害的食物或用品,即使沒有違法,相信社會上大多數人都不會同意。
不過,投資上的知識或分享,便真的比較難去劃出界線。 事實上,很多時候,什至連當事人都不清楚自己沿用的手法是否可以一直保持勝利。 在這種情況下,商業形式開班教授一些沒有實証基礎的財技,或財商,我個人對這類性質的商業活動有保留。 當然,一些人可能覺得這實況只是反映市場需求,有商業價值 。
買樓收租上,在細小單位內以「間房」的手法去提高回報率,置租客情況不顧,聲稱「有市場需求,商業上無可厚非,明碼實價,只是灰色地帶,沒有違法」。 在「法」字上,應沒有問題。 但在情在理,我個人有保留。 起碼,若有人找我做這類投資活動,看到有單親家庭,向他們收租,讓他們住小房間。 看著一個小孩,連放一張桌去讀書寫字的空間都沒有,我個人便做不出了。
有人開財自班授徒,以分享會形式出現,避過監管,不用考慮商業道德,連自己真實性名都沒有公開,自稱創投後成功財自,身家億元計。 (註:這麼成功的創投者, 竟然會利用開班去增加收入,「曲線」搵銀?) 是不是另外一個涉及「法,理,情」的事件?
好多人以法理情為借口, 其實最重要的還是先講利益啦
ReplyDelete當然是利益為主, 再隨意找個籍口去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吧.
Delete不論網絡世界還是現實世界,有integrity嘅人都愈來愈少。天下烏鴉一樣黑呢!
ReplyDelete對的, 不論是平民, 還是位高權重的政客, 或富豪, 都是有integrity 的人愈來愈少吧.
Delete「連自己真實性名都沒有公開,自稱創投後成功財自,身家億元計。 (註:這麼成功的創投者, 竟然會利用開班去增加收入,「曲線」搵銀?)」
ReplyDelete仲出埋書周圍宣傳叫人買,好彩係書局打下書釘,揭兩下,發覺內容空泛,言之無物,仲要賣咁貴,其實眼睛雪亮之人,觀其言,閱其文,已經大概知道有多少實力。又利用另外blogger的名氣開班...唔知點解呢啲前輩會對突然冒出既億萬富翁毫無防備呢,定係詐唔知?
我比較往好處想, 我覺得明星blogger友是比人利用而不自知. 因為此人言詞的確出色, 花言巧語把blogger界明星騙倒, 絕不出奇.
Delete明星blogger?
Delete哈哈! 說是一丘之貉可能也客氣了,誰是集團主腦也未可知。
哈哈, 我都開始講野客氣一些, 因為blog界有一些人fans多, 費事比人圍攻.
Delete最近坊間流行一種說法, 就係「懷着謙卑的心」, 尤其是有某些財演博客, 講到自己好似乜都唔識,只要係見到有亮點的人和事都會話厲害, 好似發現新大陸咁(例如話「在ATM提款遇劫可以倒轉輸人密碼,提款機便會把卡吃掉」此等無知兼 outdated 的廢話都可以「扮無知」地出文呃回應);但同時呢啲財演博客卻又開班開分享會出書又在各大霉體供稿, 都唔知係乜居心.
Delete向好的方面看, 可能當事人是大智若愚.
Delete若不是的話, 其實他很懂得取得觀眾歡心的心理技巧, 因為香港人不喜歡看人吹牛, 比較喜歡看人謙卑 (真/假謙卑都好), 有禮. 即使說話內容言之無物, 公眾眼中能力不高 (現實上能力都不高), 在觀眾中的形象都不會太差. (前財爺便是這種人的example)
//前財爺便是這種人的exampl
Delete哇哈哈,中point!
利字當頭,法有法律罅,理有歪理,情是何物。
ReplyDelete直線與曲線, 負碌或是實力, 對很多人而言, 不重要吧. 只要得到有利的結果便可以了.
Delete剛剛搜尋了一下,Joseph兄是否指那個搞什麼俱樂部、寫什麼速成法的傢伙?
ReplyDelete說得太明顯了吧😅
Delete哈, 此人不難找出呢. 相信世上沒有很多美國成功創投者會在財經blog界不停寫文呢.
Delete人在做,天在看。
ReplyDelete若然未報,時辰未到。
其實,真實世界搵到銀,又何需係網上R銀。
事實是這樣. 取功穫利, 自以為是在貢獻社會, 比不上一大眾忠實服務社會的工資奴.
Delete取巧穫利
Delete利字當頭,有利行先。
ReplyDelete因果報應啊
超過了一個人應有的道德底線, 因果報應是必然.
Delete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.
ReplyDeleteYes...1st time to post in here...
ReplyDeleteRead your blog..really love it .
Someone may make more money by holding the inverestment course rather than stock market..people pay alot and join then seems really silly..
Yes...1st time to post in here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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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ank you.
Delete有趣地方正是如此, 投資大師開班搵錢多過投資收入. 億萬財自人士開班搵錢增加收入
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。可惜一個賺錢為第一目標,笑貧不笑娼的社會是不會理解的。
ReplyDelete最怕是有一些人, 巧妙利用'我沒有違法', 去合理化自己有違道理的行為. 呢類偽君子我最怕.
Delete反而行出黎已經是黑社會, 水滸傳式流氓, 卻還有不少還算是'盜中有道'.
可惜現在"取之有道"這四字也被拿來搵銀呢!
Delete這的確是手段極高明, 心理學角度, 比較容易惹人好感與招募fans.
Deleteo係利益面前,道德係咩黎??
ReplyDelete老實講,亦係願者上釣,唔係咩大奸大惡事,反倒唔少有財有勢既人,利用法律既灰色地帶,什至犯法事去掠奪弱勢既人既利益,更令人痛恨
的確係願者上釣, 與人無關的.
Delete其實我覺得絕大多數極有錢既富豪, 都係非常懂得走灰色地帶去間接掠奪弱勢市民既利益. 資本主義既原意就係會出現弱者比強者食左. 冇計, 社會係不公平.
在球賽上, 即使B隊以此缺乏體育精神的手段獲勝, 也必定招致不同的負面後果
ReplyDelete無奈「有人」走出場外還能得到掌聲
這個「有人」兩個字真的是可圈可點, 引人遐想, 哈哈
Delete開班教學 vs 出理財書感化世人
ReplyDelete可能我對文字,才情有要求及執著,兩者中後者更令人嘆息。 內容空洞乏味,論據東拼西湊。方程式是選擇一些大藍籌,加入隨處可得的財務報表數字,再將一些投資名人嘅金句直接列出。這樣便構成一本新書了。奇怪的是換個書名就可以變多一本新書。然後圍威餵每個作者分別互相寫序,期待下一本新作面世云云。
書寫投資博客,我認為博客要大過投資,才有看的價值及練筆的作用。 畢竟數字只是一紅一綠,社會/人性/價值觀/政治/文化/歷史才是構成人的重要部分。
用blog文出書, 基本上沒有可能成一本好書, 因為文章大多沒有統一中心思想, 而且文章間沒有連貫性.
Delete其實, 出理財書的作者本身都不是專業投資者. 強行把自己做成一個教大眾的理財專家,更要出書, 當然不可能有很多深入獨特的見解. 但, 出一本書, 要應出版社要求, 起碼要有二百頁吧.
唯一可能把自己不太深入, 不個人化的見解寫成一本二百頁的理財書, 唯有東拉西扯一些網上資料與數據了. 加強說服力, 當然更要加一些名人語句呢. 所以, 整個過程變了一個formula.
這樣的書我是不看的.
如果真要blogger出書, '人'的成份很重要. 如此人的生活經歷而形成的價值觀, 或投資技巧, 或個人理想目標等等. 當然, 現代人的文筆功力而言, 除非本身喜愛寫作, 否則一個打工仔要利用自己平平無奇的文筆, 在空餘時間深入地寫出個人感受或價值觀, 實非易事.